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27号)的目的是,落实区县(市)主体责任,重点解决城镇超大班额和大班额问题,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公平。
一、政策出台背景
本文是根据《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二、政策制定过程
本文主送哈尔滨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内容是针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提出工作要求,不面对社会公众。
本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补充完善;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按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报省政府进行。
三、政策主要内容
本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指导监督区、县(市)人民政府如期完成国家和省消除大班额目标任务。到2018年,全市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此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中小学班额达到省定标准。
拟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教育、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
1.科学规划学校布局;
2.切实保障学位供给;
3.统筹城乡师资配置;
4.努力办好乡村教育;
5.加强管理和督导评估。
四、政策中出现的新名词
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人数在56人以上即为大班额。
超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人数在66人以上即为超大班额。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教育局
解 读 人:陶 澎
联系电话:0451-84617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