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承诺时限: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
专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
审查 组成专家组按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直接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非师范类人员组织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笔试及面试。专家组将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向专家审查委员会汇报。
审查
组成专家组按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直接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非师范类人员组织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笔试及面试。专家组将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向专家审查委员会汇报。
黑公网安备 2301020201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