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教办发〔2017〕8号
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范和隐患排查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降雨防汛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市安全度过汛期,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7月7日召开的全市汛期灾害防范和隐患排查会议精神,现就教育系统防范汛期灾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思想,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区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汛期灾害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要因眼前的平稳态势而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始终绷紧绷牢防汛安全这根弦。要加大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职尽责。
二、强化应急预案,实施科学防控。与气象部门密切沟通与联系,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健全预警机制,提前做出安排部署。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明确预警、报警方式、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对学校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加强防控。重点做好汛期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强化隐患查改,保障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整改是减轻灾害风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将隐患排查进一步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做到汛前检查、汛中排查、汛后复查,确保能够及早发现险情、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对山区学校、农村学校、低洼沿江学校、学校建筑工地等薄弱环节度汛安全隐患的排查。
四、强化统一指挥,凝聚工作合力。各地、各学校要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大宣传力度,为抗灾救灾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要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值班值宿工作。防汛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能外出。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