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及具体要求,检查、指导、评估学校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主办市级和承办省级以上教育系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对体育特长生的认定;负责对各区学校卫生保健所的业务指导;规划指导学校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和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德育工作;负责德育表彰工作;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处长:宋子民 联系电话:8464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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